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6月13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05年6月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建波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当本公司股票(A股)在任意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本公司董事会有权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关于修正转股价格的董事会召开前1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A股)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截止目前,公司已符合“当本公司股票(A股)在任意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的约定,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向下修正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以当期转股价格7.25元为基数,向下修正0.75元,修正幅度为10.34%,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为6.50元,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1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A股)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因公司董事会启动了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南山转股(190219)” 2005年6月14日暂停转股一天。从2005年6月15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6.50元。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