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南山集团公司的通知,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实业”)就南山集团公司持有及减持公司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持有及减持情况
    南山集团公司于2004年10月19日通过发行认购南山实业可转换公司债券3,300,000张,占南山实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37.37%,截止2004年11月8日,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售出1,088,990张,占南山实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2.33%(公告详见2004年11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截止至11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再售出883,000张,占南山实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0%,南山集团公司累计共售出1,971,990张,占南山实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22.33%。现仍持有1,328,010张南山实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占南山实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5.04%,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3.21条的规定。
    二、 持有人情况
    持有人名称:南山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前宋村
    经营范围:铝锭、铝型材系列、毛纺织系列、板材系列、宾馆、酒店、能源、游乐、建筑;出口商品:企业生产的铝型材制品、板材、家具、纺织品;进口商品: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括相关技术。加工、销售、管理服务。
    经营状况:截止至2003年12月31日,总资产627,324.94万元,净资产424,839.90万元,2003年实现净利润31,704.24万元(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