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1年4月13 日在公 司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3月29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 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过自查论证,一致认 为本公司2000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1年配股预案》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 行申请条件,决定按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配 股相关事宜。
    本次配股主承销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就配股方案与公司董事会取得一致 意见。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