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市分行
    贷款方:合肥市宝雍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担保方: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水一方大酒店
    无锡宝雍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伍仟万元整
    ●委托贷款期限:2004年11月19日至2005年11月18日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0%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04年11月2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贷款延期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3年11月1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用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人民币伍仟万元委托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办理委托贷款,委托贷款的对象为合肥宝雍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详见2003年11月21日《上海证券报》)。截止2004年11月18日,该项委托贷款已履行完毕,本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收到利息。鉴于合肥市宝雍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宝雍阁”)仍有资金需求且业务运作良好,并能够按期付息,同时该委托贷款的收益率较高,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公司同意其展期申请。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不需股东大会或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我国委托贷款业务的法律规定,为保证本公司委托贷款资金的安全,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水一方大酒店自愿以其全部资产为合肥宝雍阁履行归还该借款本息的义务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至借款期限届满后一年。另外,无锡宝雍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对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水一方大酒店因上述担保造成本公司损失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为此,由本公司、合肥宝雍阁、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水一方大酒店、无锡宝雍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方签订了协议。此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银行及贷款方介绍
    1、委托贷款银行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
    法人代表:李健
    注册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58号
    2、贷款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市宝雍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友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维修、水电安装、园林绿化、装饰工程。
    地址:合肥市胜利路五州商城
    A区4号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0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7000万元,净资产:19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396万元,净利润:-39万元;
    截止2004年10月末,该公司总资产:13241万元,净资产:201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175万元,净利润:59万元。
    三、委托贷款展期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将自有资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贷给合肥市宝雍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接受本公司委托,以该行的名义发放本笔贷款。
    2、委托贷款金额:伍仟万元整
    3、委托贷款用途:房地产开发
    4、委托贷款利率:10%
    5、委托贷款延期期限:壹年,即2004年11月19日至2005年11月18日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投资目的是为充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加大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协议书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