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
    贷款方:合肥市宝雍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伍仟万元整
    ●委托贷款期限:2003年11月19日至2004年11月18日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0%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03年11月1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贷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委托贷款议案不需股东大会或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委托贷款委托合同》于2003年11月18日在合肥签订,根据我国委托贷款业务的法律规定,本公司用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人民币伍仟万元委托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办理委托贷款,委托贷款的对象为合肥宝雍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保证本公司委托贷款资金的安全,合肥宝雍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关联公司无锡宝雍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以苏州市相城区800亩的土地使用权向本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登记工作在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后90日内办理完毕。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银行及贷款方介绍
    1、委托贷款银行的基本情况为: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
    法人代表:李健
    注册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58号
    2、贷款方的基本情况为:
    名称:合肥市宝雍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友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维修、水电安装、园林绿化、装饰工程。
    地址:合肥市胜利路五州商城A区4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0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719万元,净资产:218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415万元,净利润:104万元;
    截止2003年10月末,该公司总资产:22987万元,净资产:24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212万元,净利润:340万元。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贷给合肥市宝雍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接受本公司委托,以该行的名义发放本笔贷款。
    2、委托贷款金额:伍仟万元整
    3、委托贷款用途:房地产开发
    4、委托贷款利率:10%
    5、委托贷款期限:壹年,即2003年11月19日至2004年11月18日
    6、根据有关委托贷款的法律规定,本委托贷款风险由本公司承担。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投资目的是为充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加大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