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3月10日在全柴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蒋宗发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益民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举手通过了以下议案:
    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0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项目一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