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02年4月28日召开的2001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2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 现将本 次利润分配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200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决定以2001年末总股本28,3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0.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417万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19日
    除息日:2002年6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6月26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办法
    1、对持有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 放现金为每股0.04元;对持有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 实际发放现 金红利为每股0.05元;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2、 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登记公司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 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投 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现金红利发放日前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 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 由登记公司将 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 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3、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办法
    电话:0550-5018888-2289
    联系人:马国友、陈劲松
    六、备查文件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