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02年3月
    23日在公司召开,公司监事会应到监事7人,实到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林福 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和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1年,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行使监督权力。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 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上,为适应市场的变化,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 目与承诺投入项目相比发生了部分变更,其变更程序合法,公司已就此作出了相应的 信息披露。
    4、公司在本年度内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 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合理, 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