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学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6年度公司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3,833,333.68元(母公司),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317,838,806.45元(母公司)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予以弥补。
    五、审议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同意申请恢复上市的决议》;
    本公司A股股票于1999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因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自2006年5月18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交易。
    在暂停上市期间,本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488万元,预计2007年第一季度亦将实现盈利。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恢复上市保荐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公司出具《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保荐书》。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将为公司出具《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恢复上市的评判标准,本公司已经具备恢复股票上市的实质条件,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书》。
    七、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经营层绩效考核事项》;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