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2日公布的2007—003号重大事项公告中,冻结日期误写为“从2007年1月10日至2007年1月9日”,应改正为“从2007年1月10日至2008年1月9日”。
    特此更正!并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