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叶湘武、岳巍、朗洪平(以下简称“乙方”)、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于2006年7月5日签订了《债务转让协议》,公司在2006年9月27日的2006—10号公告中对此事予以了公告,公告内容表明乙方为甲方承接所欠丙方的债务人民币124,848,494.69元,该《债务转让协议》已生效并开始履行。现将此协议的详细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1、甲方向丙方作出承诺,自愿代四川诺迪植化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偿还其所欠丙方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24,848,494.69万元(壹亿贰仟肆佰捌拾肆万捌仟肆佰玖拾肆元陆角玖分)。
    2、三方同意:甲方将所欠丙方债务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向丙方偿还本协议第一条所指款项。
    3、三方同意:乙方分期向丙方支付所承担的甲方债务,应于西藏药业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六个月内付清。
    4、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应于2006年9月10日之前向乙方支付该笔款项。
    5、三方同意:关于本协议及乙方收购甲方在丙方的股权转让事宜,均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至贵州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丙方于2006年9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06司冻384号)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黔高执字第47-1号】,被告知甲方所持丙方5779万股股份被冻结,冻结日期从2006年9月21日至2007年9月21日。丙方于2006年9月23日和2006年9月27日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公布了此事。(详见2006年9月23日和2006年9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
    上述《债务转让协议》已开始实施,截至2006年12月31日乙方已归还丙方资金1500万元。该协议的实施将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公司潜在的财务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