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4月10日在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长陈达彬先生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由执行董事周强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06年第1季度报告;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由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总股本57.03%的股份)提出,公司将在2005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