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SICHUAN HUAXIN (GROUP) CPA FIRM
    川华信综(2006)函第17 号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截止2005年12月31日占用贵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核。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4)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进行的。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全部资料,包括原始合同或协议等资料或副本资料、会计凭证、帐簿记录、会计报表、有关实物证据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上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相关调查、核实并出具专项说明。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查阅有关资料、会计凭证、核对会计帐簿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母公司 成都达义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母公司的控股股东 西藏生物资源研究中心 控股母公司股东 成都达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 四川万能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西藏诺迪康三江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说明
    二、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本年度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主要是往来款及借款。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上市公司资金项目本年度期末余额为6,901,210.10元,均为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贵公司的资金。
    除上述情况外,我们未发现贵公司存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所提及的其他情况。
    三、贵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担保情况
    本年度未向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6 年3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