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4年4月7日在成都市中新街49号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0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3、2003年度财务决算与预算报告;
    4、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对外担保自查与清理报告;
    5、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议案。
    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良好,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反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管理及财务运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所反映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可信。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合理,未发现损害部份股东权益的情况。
    4、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对外担保进行了自查和清理,并已得到关联方确认,关联方已订立还款计划,将在三年内全部清理完毕,且每年归还比例不低于30%。
    5、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