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9月2日收到中国农业银行拉萨市康昂东路支行签发的(藏康)农银授字(2002)第002号《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该《授信合同》约定:
    1、中国农业银行拉萨市康昂东路支行给予本公司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为:折合人民币金额贰亿元整;币种:人民币。
    2、授信期限:从2002年7月18日起至2003年7月18日止;授信期限届满,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自动取消,受信人不能再申请使用。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