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2月26 日在 成都市中新街锦贸大厦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讨论的议题是:《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决策程序和2001年度报 酬》。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确定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决策程序为:经公司财务部门提议,总经理同 意后,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2、确定支付给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01 年度中期报告的审计费用 为5万元,2001年度报告的审计费用为20万元,审计期间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