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二OO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出资收购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 紫东化工塑料有限公司24%股权和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75%股权属关联交易,公 司共有9名董事,7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该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出资收购的上海紫东化工塑料有限公司和上海紫丹印 务有限公司均为优质资产,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和较强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做 大做强主营业务,扩展新型包装材料的业务,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公司的市 场竞争能力,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该项交易公平合理,充分体现了交易双方的经济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