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红利 税前 :每1股派0.03元人民币
    ●现金红利 税后 :每1股派0.024元人民币
    ●资本公积金转增:每10股转增7股
    ●股权登记日:2003年7月17日
    ●除权除息日:2003年7月18日
    ●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3年7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7月24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03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3年5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本公司2003年1月增发后的总股本258,241,8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 含税 ,共计派现7,747,255.92元。
    以本公司2003年1月增发后的总股本258,241,864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流通股个人股东所得税由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24元。流通股股东中机构投资者、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03元。
    三、 股权登记日、除权日和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3年7月17日
    2、除权除息日:2003年7月18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3年7月21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7月24日
    四、 分红转增发放对象
    截止2003年7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派发现金红利实施办法: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发起人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有关规定直接向股东发放。
    2、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转增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每位股东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转增1股,直至实际转增总数与本次公积金转增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 本次转增可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03年7月21日。
    七、 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发起人国家股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发起人自然人股 非发起人国家股 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160,741,864 112,519,305 273,261,169 非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职工股 配售 其它 非流通股份小计 160,741,864 112,519,305 273,261,169 普通股 A股 97,500,000 68,250,000 165,750,000 特种股 B股 流通股份小计 97,500,000 68,250,000 165,750,000 股份合计 258,241,864 180,769,305 439,011,169
    备注:保留个位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八、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2年度每股收益为0.099元。
    九、咨询事项:
    咨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68号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北12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898-66258868 传真:0898-66254868
    十、备查文件
    1、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