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终止向上海埃尔梯网络通讯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2000年10月20日,本公司与LTNetcomm(H.K.)CO.,LIMITED签定了《股权转让合同》,决定以自有资金收购上海埃尔梯网络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通公司”)75%的股权,网通公司原是一家由LTNetcomm(H.K.)CO.LIMITED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主要从事现代通讯的研发和相关产品的生产,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本公司拟在收购该公司后,将该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收购价按注册资本的75%作价,即750万美元。该事项已经本公司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00年9月30日和11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鉴于本公司目前发展计划的调整,以及尚未对网通公司作任何的投入,故本公司将终止对网通公司的投资,并将所持有的该公司75%的权益无偿转让给LTNetcomm(H.K.)CO.,LIMITED。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