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2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决定以2001年年末总股本235,741,8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现 金0.80元(含税),共计现金股利分配18,859,349.12元,余额114,912,900.26 元结 转下年度。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20日
    2、除息交易日:2002年6月21日
    3、红利发放日:2002年6月27日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80元
    5、每股税后现金红利金额:对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将按20% 的税率代扣个 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64元,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扣所得税,实际 发放现金红利为0.080元,对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80元。
    6、发放年度:2001年度
    7、发放范围:截止2002年6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中 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领取方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 )持有流通股的股东的现金红利将委托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 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 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中央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三、咨询机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68号北12楼
    邮政编码:570208
    电话:0898-66258868
    传真:0898-66254868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