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3月20 日在海口市人 民大道68号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应 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作 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的依法运作以 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的行为等方面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同意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2001年度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 并进一步完善了内 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 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深圳天健 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4、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进展顺利,项目变更程 序合法。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 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6、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7、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公司监事会并无异 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 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同意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及独立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于2002年3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拟由三人组成。公司一届十次会议提名孙维廉、 吴奋 发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孙维廉为独立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 附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共同组 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候选人简历:
    1、吴奋发先生,40岁,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2、孙维廉先生,38岁,硕士。2001年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监事。现为中国人民银 行研究生部货币银行学博士生。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