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29日上午在嘉兴戴梦得大酒店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648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下属子公司出售杭州奥兰多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同意的股数为64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同意的股数为64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国浩集团杭州律师事务所沈田丰律师到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