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8月29日上午在嘉兴戴梦得大酒店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648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8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股东审议,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将本公司持有的北京分公司整体资产及其负债转让给骏业珠宝有限责任公司,以2002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为定价基础,转让价格为11000万元(详见本公司8月9日报纸公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股数为64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
    2、选举刘实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期满2004年5月止。同意该项议案的股数为64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和弃权的股数均为0股。
    3、选举吴建元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期满2004年5月止。同意该项议案的股数为64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和弃权的股数均为0股。
    4、选举吴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期满2004年5月止。同意该项议案的股数为64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和弃权的股数均为0股。
    5、选举辜勤华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期满2004年5月止。同意该项议案的股数为64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和弃权的股数均为0股。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国浩集团杭州律师事务所沈田丰律师到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