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积金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0.2股即每10股2股。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 含税),个人股东股利所得税由本公司代缴,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23日
    ●除权除息日:2002年7月24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2年7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31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02年6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于2002年6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以2001年年末股本2090335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4元。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日、除息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23日
    除权、除息日:2002年7月24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2年7月25日
    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3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2年7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派发的社会公众股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和法人股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证券帐户。每位股东按转增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3、未办妥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分派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万股 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变动后股本 股份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国家股 1433.9761 286.7952 1720.7713 6.86% 2、国有法人股 2300 460 2760 11% 3、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8569.3817 1713.876 310283.2580 41%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12303.3578 2460.671 514764.0293 58.86%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8600 1720 103204 1.14%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8600 1720 103204 1.14% 三、股份总数 20903.3578 4180.6715 25084.0293 100%
    七、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25084.0293万股摊薄计算的2001年度每股收益为0.16元。
    八、咨询事宜
    1、联系电话:05732093599
    2、联系传真:05732093599
    3、联系地址:浙江嘉兴禾兴路366号戴梦得大厦八楼证券部
    4、备查文件: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