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3月22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九名。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九江新湖远洲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7-21号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新湖美丽洲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7-22号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芜湖长江长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变动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的子公司芜湖长江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长江长”)的另一股东浙江嘉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芜湖长江长的30%股权转让他人,本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高磊女士由于工作原因辞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同意聘任李晨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附简历)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07年4月13日上午9:30分在浙江嘉兴戴梦得大酒店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为九江新湖远洲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收购杭州新湖美丽洲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决议的议案》
    (一)会议对象:
    ①截止2007年4月6日下午三点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受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需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3、委托代理人需本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
    上述股东将所需的相关证件委托书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07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登记地点:浙江嘉兴禾兴路520号戴梦得大酒店八楼证券部。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自理。
    ②联系电话: 0573-2066053
    传真: 0573-2066053
    联系地址:浙江嘉兴禾兴路520号戴梦得大酒店8楼 邮编:314000
    联系人:李晨 吴恩东
    特此公告。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本单位 (个人) 出席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晨,女,1980年3月出生,浙江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2年起任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6年12月起协助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工作。2007年3月23日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31期董秘培训班,取得董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