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 年12月 6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06年1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签字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董事8名,董事林兴先生因公务缺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选举林俊波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
    同意的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根据总裁林俊波女士的提名,聘任钱春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吕晨先生、赵伟卿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同意的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对总裁林俊波女士授权委托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的责任和职权,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有效运作,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在董事会自身职权范围之内,授予公司总裁林俊波女士行使如下权力:
    (一)、在保证公司财务状况良性循环、努力降低资金成本、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前提下,总裁以各种形式择优申请借款,并签署有关借款合同。
    (二)、本公司凡提供对外担保,须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的有关规定,经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限额内的担保事项,总裁可根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在有关担保文件上签字并具体实施。
    (三)、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三年。
    同意的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简历:
    吕晨先生,1962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在部队服役,后供职于杭州市城乡建委,曾任浙江港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起历任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黄山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安徽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镇江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芜湖长江长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伟卿先生,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中学教师,浙江省级机关党校培训处主任。1998年起历任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