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宝戴梦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9日在公司 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5名,两名董事因事请假,公司全体监事 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李荣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中宝戴梦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正文及其摘 要。
    二、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新增计提四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字〖2000〗25号文《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等文 件的规定,公司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改变以下会计政策: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固定资产原按帐面净额计价,现改为按固定资 产帐面净额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净值的差额计提固定 资产减值准备。经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截止2001年6月30日, 固定资产 应计提减值准备7970055.49元,并追溯调整公司2000年度未分配利润7970055.49元。
    (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末在建工程原按帐面价值计价,现改为按在建工 程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 工程减值准备。经查,截止2001年6月30日,公司在建工程均属正常在建项目, 未 发生减值情况,故本期不计提减值准备。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期末无形资产原按帐面价值计价,现改为按无形资 产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 资产减值准备。经对公司截止2001年6月30日的无形资产进行清查, 没有按制度规 定应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
    (四)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公司无委托贷款,故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三、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出资设立上海戴梦得钻石交易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 案。
    同意本公司与上海戴梦得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戴梦得钻石交 易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其中,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上海戴梦得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 占注册 资本20%。该公司的设立,有利于适应本公司钻石进出口贸易发展的需要。
    四、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放弃嘉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部分出资优先受让权的 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公司作为嘉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该公司54% 的 出资。现嘉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嘉兴市国资委欲转让其持有的嘉兴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的部分出资计92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9.85%,转让价为 13845 万元,希望寻找一家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作伙伴。鉴于我公司经营发展的战略布局 和具体情况,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放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本公司 作为股东的优先受让权。
    五、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受托经营北京首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稀贵金属交 易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受托经营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稀贵金属交易有限 公司全部股份。北京稀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3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 司出资3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74%;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23.26%。上述托管期限为股权托管协议签署之日至2001年12月31日, 并可延长一年,托管期间,本公司将享有受托股份的收益权并行使表决权,每年按 受托股份实际运营资金的10%支付托管费。上述受托资产行为, 有利于本公司充分 发挥在稀贵金属交易领域的品牌、市场和技术优势。总裁班子要加强管理,依法经 营,防止任何风险的发生。
    
中宝戴梦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