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宝戴梦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7月17 日在浙江嘉 兴戴梦得大酒店三楼贵宾厅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 代表股份 5333.976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5%,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股东审议,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同意以本公司持有的嘉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 亿元人民币出资及其派生的权益 作为质押物,向建设银行嘉兴市分行融资1.25亿元人民币,期限2年, 并授权公司 总裁沈建伟先生实施有关质押贷款的具体事宜。
    同意该项议案的股数为5333.976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刘维律师到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相关事宜均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中宝戴梦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