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8日,本公司以书面方式通知召开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于2006年3月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会议全部以赞成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同意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本公司经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通过,实施以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10转增6的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从25084.0293万元增加到31276.0293万元。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原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84.0293万元。”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276.0293万元。”
    二、同意于2006年4月4日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决定于2006年4月4日上午9:30分在嘉兴戴梦得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是:
    1、 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刊登在2005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临2005-025号公告)
    2、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一)、会议对象:
    ①截止2006年3月30日下午三点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登记办法:
    ①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于2006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到上海浦东东方路818号众城大厦22楼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逾期恕不受理。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自理。
    ②联系电话: 021-68765152
    传真: 021-68765152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东方路818号众城大厦22楼 邮编:200122
    联系人:高磊 吴恩东
    特此公告。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三月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本单位 (个人) 出席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