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3日,本公司以书面方式通知召开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05年11月24 日上午在上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集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元先生主持,全部以赞成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同意将本公司部分债权转让给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详见临时公告2005-020号。
    二、同意于2005年12月28日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决定于2005年12月28日上午9:30分在嘉兴戴梦得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是:审议本公司分别转让以下债权给浙江恒兴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1、转让对北京经易智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27,068,739.08元应收账款;
    2、转让对北京戴梦得首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6,140,167.52元应收账款;
    3、转让对北京戴梦得回龙观首饰有限公司的700,000元应收账款;
    4、转让对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376,254元应收账款;
    5、转让对骏业珠宝有限责任公司的13,592,697.92元的应收账款。
    (一)、会议对象:
    ①截止2005年11月22日下午三点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登记办法:
    ①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于2005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到上海浦东东方路818号众城大厦22楼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逾期恕不受理。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自理。
    ②联系电话: 021-68765152
    传真: 021-68765152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东方路818号众城大厦22楼 邮编:200122
    联系人:高磊 吴恩东
    特此公告。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本单位 (个人) 出席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