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的召开、出席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17日上午在公司四号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261854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1%,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 2595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9%;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2274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留恩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投资建设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5958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反对票0股,弃权票2272619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其中:非流通股赞成2595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赞成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879%,反对票0股,弃权票2272619股, 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12%。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61854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其中:非流通股赞成 2595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赞成2274619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