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第10.2.10条的要求,在公司2004年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基础上,现对公司200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等 占同类交 去年的 类别 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预计总额 易的比例 总金额 采购材料 材料、备件 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6.7% 25225万元 材料 新乡安玻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1,500万元 0.7% 1,498万元 材料 河南安彩集团实业开发公司 4,300万元 2.9% 3,671万元 燃料动力 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 48,000万元 100% 36,102万元 销售材料 材料、备件 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 50,000万元 99% 45,234万元 提供劳务 运输 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 3,000万元 100% 2,554万元 熔配 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 800万元 100% 1044万元 模具供应 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 1500万元 100% 1,708万元 受托销售 配套产品 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 2,000万元 36% 2,048万元 河南安飞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2,500万元 45% 2,566万元 天津安津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600万元 11% 612万元 租赁 厂房、土地、仓库 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 730万元 43% 721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
    法定代表人:赵文明
    注册资本:118,98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彩色显像管玻壳、彩色显示器玻壳、研究开发电子特种玻璃新产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25,916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8.9%,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安玻公司的财务状况,其有能力完成交易事项,对应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公司预计200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4,030万元。
    (二)河南安彩集团实业开发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
    法定代表人:王德红
    注册资本:245万元
    主营业务:包括木制品、纸制品、化工制品(不含易燃易爆品及化学试剂)、木材,包装装璜、其他印刷品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安彩集团持有其100%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该关联法人的生产状况,其有能力完成交易事项。
    4、公司预计200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300万元。
    (三)河南安飞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
    法定代表人:李留恩
    注册资本:5.52亿元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销售显像管玻壳,并提供相关的售前和售后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安彩集团持有其66%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该关联法人的生产状况,其有能力完成交易事项。
    4、公司预计200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000万元。
    (四)新乡安玻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化工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留恩
    注册资本:5,012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碳酸锶、硫酸铵及其系列化工材料。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安彩集团持有其69%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该关联法人的生产状况,其有能力完成交易事项。
    4、公司预计200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00万元。
    (五)天津安津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一大街
    法定代表人:李留恩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彩色显示管玻壳、彩色显像管玻壳及电子玻璃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销售后技术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安彩集团持有其50%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该关联法人的生产状况,其有能力完成交易事项。
    4、公司预计2005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执行。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市场经营中,上述关联交易将继续存续。
    上述关联方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