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收购河南安阳彩色显象管玻壳有限公司四期工程的议案》,并决定提请将于2004年6月22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拟收购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予以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公告刊载于2004年5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五日
    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豫联会评报字〔2004〕第143号
    河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玻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安玻公司拟出售给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四期工程彩玻生产线及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2004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我们的评估是在安玻公司提供评估所需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的前提下,以我们现有的专业经验、技术水平和能力所做出的一种专业性估值意见。安玻公司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评估机构仅以估值意见为委托方提供价值咨询服务。
    评估范围为安玻公司拟出售的四期工程彩玻生产线及相关资产,评估目的是评定安玻公司拟出售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为安玻公司出售资产提供价值咨询服务。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在报告所述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委估资产申报账面值1278631562.41元,清查调整后账面值1281358547.09元,评估值为1335802357.02元,评估增值54443809.93元,增值率4.25%。评估结果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值 流动资产 233336536.34 236063521.02 256912721.68 固定资产 1045295026.07 1045295026.07 1078889635.34 其中:建筑物 106471110.65 106471110.65 106666710.20 设备 938823915.42 938823915.42 972222925.14 资产合计 1278631562.41 1281358547.09 1335802357.02 资产名称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0849200.66 8.83 固定资产 33594609.27 3.21 其中:建筑物 195599.55 0.18 设备 33399009.72 3.56 资产合计 54443809.93 4.25
    关于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所揭示的特别事项及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具备的法律效力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以上内容摘自豫联会评报字〔2004〕第143号《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周秀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任国光    评估机构:河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张文杰
    有限责任公司 二 O O四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