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会审字(2001)25号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止2000年12月31 日止的使用情况进行 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合法、 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材料发表审核 意见。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指引(施行)》的要求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 我们结合贵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有关 材料,进行了审慎的调查并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认为, 贵公司董事会于附件所示有关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有关的 说明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基本相符。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增发股票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审核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增发股票所必备的文件, 随其他材 料一起上报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对本专项审核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专项审核报告的附件《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是本专项审核报告 的组成部分。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红奎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德功
    200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