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玉庆先生主持,监事钟国斋先生委托监事宋天智先生代为投票表决,符合公司《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了《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0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就公司运作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并通过审计部独立行使审计职能,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关联交易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股东放弃表决,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