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2年4月16日上 午采用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12人,实际参加8人,董事长李留恩先生、董事贾伟先 生、苗会民先生、霍声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01年增发新股相关议案的有效期限》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增发新股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决定延长公司2001增发新股相关 议案的有效期限,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增发新股相关事宜,增发新股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股东大会于5月17 日如期召开。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四月十七日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以下意见:
    经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认为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招股 说明书》中承诺的资金运用计划及公司相关公告基本吻合。
    
独立董事:陈顺兴 周秀月    二OO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