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年2月23 日在公司 多功能厅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碧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形成如下决议:
    1、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00年的经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公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00年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亚太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允的;
    3、 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于1999年6 月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停止实施的两个项目得到了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程序 合法。
    4、 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2000年度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协议 执行,是公允、公正的,没有损害交易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利益。
    5、本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查, 认为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机制实施 细则》制定的激励分配方案符合规定,程序合法。
    6、审议讨论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议案和决议。 监事会经过认 真审查,认为这些议案和决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是切实可行的,符合企业的经营实际,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