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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项目:公司公告

河南安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
2001-04-25 打印

    国友大正评报字(2001) 011号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河南安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安彩集团")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客观、独立、 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对安彩集团拟向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转让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和市场调查,对委估资产在2001年 4月6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简介

    本评估项目的委托方亦即资产占有方。

    名称:河南安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安彩集团

    住所:安阳市中州路南段

    法定代表人:李留恩

    注册资本:人民币48,607.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彩电玻壳、显示玻壳、节能灯、玻璃拉管、电子特种玻璃。

    安彩集团是在河南安阳彩色显象管玻壳有限公司(简称安玻公司)发展壮大的 基础上,于1999年组建成立的。安彩集团现有成员企业12家,其中全资子公司3 家、 控股子公司7家(其中中外合资企业2家、上市公司1家)、参股公司2家。现有职工 1万余名,资产总值7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近55亿元。主要从事彩色玻壳、绿色照明 产品、电视机、军用通讯电台、信息产品及化工材料的研究开发及生产经营。安玻 公司是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之一,也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14 " -19"系列彩色显示管玻壳。90年投产以来,已累计生产玻壳5000万套, 实现销售收 入108亿元,利税20.8亿元。1996年-1998年经河南省审计厅审计,连续三年国有资产 增值为303%,已成为目前我国生产规模最大、产品品种最多、 技术装备最先进的彩 玻生产基地。并跻身世界同行业四强。

    安彩集团2000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3亿元,与1999年相比增长45.4%;销售收入33. 6亿元,同比增长51%;实现利税9.5亿元,同比增长109.7%,其中利润6.9亿元,同比增 长151.2%;出口创汇7314万美元,同比增长7倍。2000年安彩集团被评为全国质量管 理先进企业、全国国企改革典型、河南省出口工作先进单位。获得了河南省利用外 资、进出口、进口三项状元。2001年,安彩集团计划完成工业产值100亿元, 销售收 入80亿元,利税18亿元。预计全年彩玻产量达到3500万套左右(包括安成、 安津公 司),销售收入67亿元,其中安玻母公司比去年增加7亿元,销售收入达到45亿元左右, 利税14亿元,其中利润10亿元,出口创汇1.5亿美元(比2000年翻一番)。

    安彩集团玻壳一期工程是国家"七五"期间成套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兴建的 彩电国产化系统工程之一。1990年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后,在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 创新的基础上,1995年、1997年采用"自我技术总承包"的办法,自主设计开发建成 了二、三期工程,形成总资产50亿元,并跻身世界同行四强行列。二、三期工程在产 品品种、自动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具国际同行业领先水平。二、 三期工程 的成功建设, 不仅使安彩集团公司成为国内同行业唯一具备自主开发创新能力的企 业,而且具备了实施膨胀式发展的经济技术实力和人才基础。 为了进一步扩大规模 效益,设计产量200万套33"、34"大屏幕彩电玻壳的四期工程于2001年3 月点火投 产。此外,安彩集团成功地兼并了成都红光玻壳厂(控股55%);以技术软件和部分 硬件作价50%股份,改造天津黑白生产线, 使安彩集团公司的彩色显象管玻壳和彩色 显示管玻壳的年实际生产能力达到3000万套。1999年7月,以彩玻生产为主业的河南 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A股上市。今年5月,安彩高科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 炬高新技术企业"。1999年,安彩集团公司又整体兼并了新乡美乐电子集团,企业之 间通过兼并联合,实现了重组、优化配置。1999年,安彩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 万只的紧凑型 节能灯一期工程已经建成投产,二期工程建成后将形成5000万只的生 产能力。

    几年来,安彩集团及其子公司先后被评为"电子行业功勋企业"、 "中国行业 十强企业"、"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荣获"国际最佳形象奖"、 "国家优秀企业 奖"、"火炬优秀企业奖"、国家管理成果一等奖、国家科技成果二等奖, 省部级 以上科技奖励十多项。

    安彩集团公司在短短的几年里,发展如此之快,得益于严格的科学管理和不断的 技术创新。在实践中培育了"生产、科研、教育"三位一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形成 了独具特色的"七字"管理方针(转、严、硬、控、稳、精、新)和新型的"三、 二、一"企业文化。企业从"严格管理"到"科学管理"再到"人文管理", 成功 地实现了"专业化、规模化、核心化"三大跨越,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具备整套输 出彩玻制造技术的能力。通过推进"两化"建设,即由模拟管理向数字管理转化,由 模拟技术向数字技术转化, 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增长由算术级数变为几何级数大幅攀 升,由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大大增强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安彩集团将继续 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理论,大力推进科技人才管理,以市场为导向,加速发展,努 力把安彩集团建设成为彩色显示器件、信息产品、绿色照明产品三大产品开发生产 基地,创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

    2.资产情况

    (1)资产概述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安彩集团向成都市经济发 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收购的原成都市红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 包括 彩色显像管生产线、黑白显像管玻壳生产线、阳极帽生产线机器设备和动力能源厂 以及厂房,这部分资产从1999年12月24日起由安彩集团租赁经营,在租赁经营中安彩 集团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全面的大修和改造;另一部分资产则是安彩集团为改造上 述生产线而自行购建的设备和厂房。彩色显像管玻壳生产线于1989年5 月开始改造 建设,屏炉、锥炉分别于1990年12月和1991年1月点火开始负荷生产运行, 该生产线 原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47CM至54CM彩色显像管玻壳315万套。该生产线经过7年的满 负荷运转,1998年2月、3月停炉待修,后经安彩集团大修改造后于2000年6月28 日点 火成功,进入正常运行。黑白显像管玻壳生产线建于1986年,总投资7500万元, 经过 10年运转,96年停修,97年全面恢复生产,生产能力为年产300万只黑白显像管玻壳。 2000年经安彩集团改造为彩锥生产线,目前运行良好。 阳极帽生产线和动力能源厂 系为生产提供能源等项服务的配套部门。

    (2)资产所有权

    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有两部分, 一部分是河南安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建的设备 和房屋;另一部分是根据河南安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市经济发展投资担保有 限公司、成都红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3月30日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 依法收购并归安彩集团所有的部分设备、房屋和其他应收款。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是为河南安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转让 的资产提供价值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已批准本次评估的立项。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为:一部分是安彩集团购建的设备和房屋;另一部分 是安彩集团从成都市经济发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收购的原成都红光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的彩屏生产线设备、仪表及厂房,彩锥生产线设备、仪器仪表及厂房,动力配 套系统设备、仪表及厂房,阳极帽生产设备、仪表及厂房以及其他应收款。具体为:

    其他应收款:帐面值39,043,767.59元;

    机器设备:帐面原值475,490,274.13元,帐面净值241,724,545.43元;

    电子设备:帐面原值937,416.00元,帐面净值830,837.81元;

    车 辆:帐面原值 1,124,235.00元,帐面净值723,464.01元;

    房屋建筑:帐面原值86,124,757.00元,帐面净值47,378,561.23元;

    在建工程:帐面值 384,759,413.52元;

    合 计:帐面值 714,460,589.59元。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一致的。

    四、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确定为二○○一年四月六日, 本次资产评估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 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五、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科学的原 则以及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评估原则进行评估。

    六、评估依据

    (一)主要法律法规

    1.财政部财评字〖1999〗 91号《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2.国资办发〖1996〗 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3.国务院〖1991〗 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 则》;

    5.财政部财企(2000)256 号文件《关于调整涉及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 管理事权的通知》;

    6. 其它有关法规或标准。

    (二)经济行为文件及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1.成都市经济发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都红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 安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3月30日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

    2.河南安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将在四川省成都市拥有的三屏两锥生产线及 其相关资产转让给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

    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增发A 股募集资金收购安彩集团在四川 省成都市拥有的三屏两锥生产线及其相关资产的董事会决议(第十一次)。

    4.河南安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收购 协议》。

    (三)采用的取价标准

    1.《1999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上、中、下册),机械工业部科技信息研究院、 机电产品价格信息中心合编;

    2.《2000年全国资产评估价格信息》,北京斯迪普信息咨询中心、 机械工业部 科技信息研究院合编;

    3.《电脑行情》周刊,北京电子报主办,2000.09-2000.12出版;

    4.中国商品市场信息网络(http://www.ccmnet.com)查询的各类商品信息;

    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四川省估价表》(SGD-2000), 四川科学技术 出版社出版;

    6.《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0);

    7.《四川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0)。

    (四)参考资料及其他

    1.二委三部一局1997年7月15日颁布的《汽车报费标准》;

    2.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清查明细表及其他资料;

    3.《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

    七、评估方法

    本评估项目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

    其他应收款

    通过核对原始凭证,具体了解往来款项的发生时间,款项收回情况,欠款人资金、 信用状况等,对其他应收款的结算单位发询证函,根据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认评估 值。

    (二)机器设备的评估

    评估方法采用重置成本法。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1)国产设备

    对于国产设备,重置全价主要参考国内市场同类设备现行市价,同时考虑运杂费、 安装调试费等予以确定。

    (2)进口设备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国内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费用+资金成本

    对于进口设备,主要通过市场查询获得设备的市价 ,以此作为重置全价的基础, 或者依据近期同类设备的F.O.B价或C.I.F价作为重置全价的基础, 乘以评估基准日 外币汇率,并考虑该类设备的海运费、运输保险费、外贸手续费、银行手续费、 关 税、增值税等作为设备重置全价。

    2.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率=技术鉴定成新率×权重+理论成新率×权重

    (1)技术鉴定成新率

    技术鉴定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 工作 环境、维护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察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定其鉴定成 新率。

    (2)理论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3)权重

    技术鉴定成新率的权重取0.6,理论成新率的权重取0.4。

    3.根据设备的重置全价和成新率,计算设备的评估值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三)房屋建筑物

    由于纳入本评估项目的评估对象未包括房屋建筑物所占的土地(由其他土地评 估机构另行评估),故按照房地分估的原则,房屋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1)重置成本的计算

    重置成本=前期费用+建筑安装成本+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1)建筑安装成本的估测

    根据委估方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将房屋建筑物分为四种结构:框架结构、 砖 混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并在各种结构中选出典型工程,收集典型工程的决算 书、施工图纸等资料,抽查核实工程量,对决算书中工程量套用《四川省建筑工程计 价定额》,计算出定额直接费,利用《四川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计算出土建工程 成本,再根据工程造价构成比例计算安装工程成本,建筑安装成本等于土建工程成本 加上安装工程成本。同类结构中其他房屋的建筑安装成本采用典型工程差异系数调 整法计算,影响房屋建筑安装成本的因素主要包括层数、层高、外形、 平面形式、 进深、开间、墙身材料、装修标准、设备设施等,把待估对象和典型工程进行比较 ,获取综合调整系数,待估对象建筑安装成本等于典型工程建筑安装成本乘以综合调 整系数。

    2)前期费用

    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和行业标准,前期费用主要包括勘测设计费、招投标费、 人 防费、施工许可证执照费、规划管理费等,计算基数以建筑安装成本为准。

    3)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监理费、质量监督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 计算基数以建筑 安装成本为准。

    4)资金成本

    根据房屋建筑规模,在正常建设期情况下,资金在建设期内均匀性投入, 按基本 建设贷款利率计算。即:

    资金成本=(建筑安装成本+前期费用+其他费用)×建设期×利率×1/2

    重置成本=前期费用+建筑安装成本+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2)成新率的测算

    采用理论成新率和鉴定成新率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建(构)筑物的综合成新率。 现场勘察时按建(构)承重结构、围护结构、装修及水暖电的实际使用、维修、保 养状况评定各部分的鉴定分值,得出完好分值,再用年限法进行验证。

    1)理论成新率的计算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2)鉴定成新率的测定

    首先将影响房屋成新率的主要因素按结构(基础、墙体、承重)、建筑(楼地 面、屋面、内外装修、门窗、顶棚)、水电(水卫、电照)分项, 参照建设部"房 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实际现状确定各分项评估完好值,再根 据权重确定鉴定成新率。

    3)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鉴定成新率×60%

    (3)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八、评估过程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30日接受安彩集团的委托,对安彩 集团拟向安彩高科转让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经协商定于2001年4月6日。 北 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6日确定了评估方案,评估工作于2001年4 月7日正式开始,现场工作于2001年4月11日现场工作结束,2001年4月15 日出具正式 报告。整个评估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评估前期准备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根据评估工作需要,向资产占有方布置评估准备工作,并 对资产占有方有关人员进行辅导,由资产占有方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 评估人员协 助资产占有方进行资产申报工作,同时收集资产评估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制定资产 评估工作计划。

    (二)现场清查核实和评估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 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产权界定和清查核 实,具体步骤如下:

    1.听取资产占有方对企业情况、待评估资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

    2.根据资产占有方申报的资产内容,评估人员到现场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勘察、 分析 ,查阅有关技术资料、维修保养记录、工程概算及决算资料;了解资产使用者、 建设者对该项资产使用、建设情况的反映;

    3.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

    4.查阅产权证明文件、购置合同以及有关往来帐目、发票等财会资料, 对其他 应收款进行函证;

    5.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

    6.对资产占有方的资产进行价值测算。

    (三)进行资产评估汇总分析

    根据各个专业评估组对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在确认评估工 作中没有发生重复和遗漏的情况下,根据汇总分析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修改、 校对 与必要的调整和完善。经三级审核后形成正式评估报告。

    (四)提交报告

    九、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果

    至评估基准日, 河南安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转 让资产的帐面值为71,446.06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71,363.46万元,评估值为69,958. 51万元,减值额为1,404.95万元, 减值率为1.97%,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A B C

流动资产 3,904.38 3,904.38 3,904.38

固定资产 67,541.68 67,459.08 66,054.13

其中:在建工程 38,475.94 0.00 0.00

建 筑 物 4,737.86 7,292.19 6,703.38

设 备 24,327.88 60,166.89 59,350.75

资产总计 71,446.06 71,363.46 69,958.51

项 目 增减值 增值率%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0.00 0.00

固定资产 -1,404.95 -2.08

其中:在建工程 0.00

建 筑 物 -588.81 -8.07

设 备 -816.14 -1.36

资产总计 -1,404.95 -1.97

    (二)增减值原因

    委估资产评估减值1,404.95万元,减值率为1.97%, 其减值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 方面:

    (一)设备减值816.14万元,减值率为1.36%, 其主要原因主要是:安彩集团将 部分修理费用记入设备帐面原值致使帐面值偏高。

    (二)建筑物减值588.81万元,减值率为8.07%, 主要原因主要是:安彩集团将 部分修理费用记入帐面原值中致使帐面价值偏高;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十、特别事项说明

    (一) 安彩集团拟向安彩高科转让资产中一部分是从成都市经济发展投资担 保有限公司收购的原成都红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 以成都红光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的2000年11月30日的评估值作为帐面值(该评估值业经成都市国资局 确认)。

    (二)委托评估的部分房产的房产证之产权人仍为红光股份公司, 尚未过户; 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无房产证,故评估中以实测面积为准。 资产占有方正在按规定办 理有关权证手续。

    十一、评估基准日后的重大事项

    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间未发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

    十二、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

    本次评估的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要求下, 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 定的现行公允市价。评估工作中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项以及特殊 的交易方可能追加的付出价格等对评估值的影响;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 化以及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拒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本报告也未考虑评估基准日后 利率和汇率的变化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影响。

    当前述各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情况发生变化时, 评估结果一 般将会失效。

    本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至2002年 4月6日前有效。

    本报告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 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 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 提供或公开。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01年4月15日。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禄

    注册评估师:王永禄 胡冬辉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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