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05年7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和《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一年期人民币陆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续签一年期人民币贰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