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5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和《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项议案须经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制度及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行为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