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04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国晶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及相关材料的进出口贸易;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服务;信息通讯、智能控制、新材料等领域的高科技项目投资等业务。公司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5年1月6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厅
    3、会议内容:审议《关于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国晶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4、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2004年12月24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其他有关人员。
    5、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
    ①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
    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
    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2号有研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62355380传真:010-62355381
    联系人:陶森、刘晶
    (3)登记时间:2005年1月4日-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有研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代码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