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86,779,170股,占公司总股本14500万股的59.8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敖宏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年度报告》和《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86,779,1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86,779,1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86,779,1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1,469,093.6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0,260,878.99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8,791,785.38元,董事会决定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利润不分配,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同意票86,779,1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86,779,1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公司经研究决定2004年度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同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同意票86,779,1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6,779,1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因该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关联方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进行了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同意票6,779,1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因该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关联方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