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交易的定价原则合理,不会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交易的定价原则合理,不会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资产置换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上述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