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00 年12月4日决议通过,现就我公司转让国瑞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公司与重庆市佳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16日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
    二、根据协议,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国瑞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转让给重 庆市佳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此次转让后, 本公司将继续持有国瑞电子材料有限责 任公司85%的股权。
    三、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185万元,以现金支付,并在协议生效后10日内全部 付清。公司投资成本为350万元,转让收益835万元。
    四、重庆市佳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工商局注册,注册资本 2000万元, 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信息数据开发等。与本公司不存在 任何关联关系。
    五、国瑞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 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及光 电子材料,本公司持有95%的股权,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持有5%的股权。截至 2000 年11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167.62万元,净资产3857.69万元,1-11 月主营业务收入 856.93万元,净利润357.69万元。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