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8月15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信息家电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城南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