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3年4月17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运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因公务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0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说明》;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2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99,444.34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159,944.43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79,972.2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4,618,548.4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978,076.18元。
    经研究决定,公司200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年度;200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在2001年年度报告中预计的"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未能履行,主要原因是:公司200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预期大幅减少,故公司200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0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公司2002年度拟支付给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酬金额为50万元。上述费用不包括差旅费,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七、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上二、四、五、六、七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