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1月15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运武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2年6月21日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集团”)签订的互为对方提供1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互保协议书》(协议内容及“三木集团”基本情况详见于2002年6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公司为“三木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南门支行继续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壹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李运武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公司与“三木集团”无关联关系。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为“三木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为9,815万元人民币,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0,925万元人民币、90万美元,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