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8月16日
    ·除息日:2002年8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8月26日
    一、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2001年末总股本256,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820,000元,剩余34,618,548.49&元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1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5元。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和国家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2年8月16日
    2、除息日:2002年8月1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8月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8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国家股的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91—3318998 联系传真:0591—3319978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69号福日大厦
    邮政编码:350005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