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2年7月25日在福州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运武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申请5,000万人民币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申请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年利率5.841%,借款期限壹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02年4月23日与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电脑”)签订的互为对方提供9,83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互相担保协议》(协议内容详见于2002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实达电脑”的基本情况详见于2002年2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公司继续为“实达电脑”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南门支行申请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实达电脑”2001年度的资产总额168,212.55万元,负债总额107,714.69万元,净资产57,842.8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9,686.34万元,净利润5,129.89万元;2002年第一季度的资产总额161,952.16万元,负债总额101,472.01万元,净资产58,001.5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2,698.03万元,净利润159.52万元。本公司董事会对“实达电脑”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调查,“实达电脑”的信用等级为AA级,资信状况较好。
    本公司与“实达电脑”无关联关系。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02年6月21日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集团”)签订的互为对方提供1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互保协议书》(协议内容详见于2002年6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三木集团”基本情况详见于2002年6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相担保协议〉的公告》),同意公司继续为“三木集团”向交通银行福州分行申请借款415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本公司与“三木集团”无关联关系。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嘉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台江支行申请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壹年。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就该事项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利嘉集团”注册地址:福州市东街123号航空大厦22层,法定代表人:陈隆基;企业类型: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2,118万美元;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商品房销售、出租及相应的物业管理、协调管理成员企业的经营活动等。该公司2001年度资产总额290,314.31万元,负债总额131,482.82万元,净资产158,831.49万元,净利润14,424.18万元。本公司董事会对“利嘉集团”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调查,“利嘉集团”的信用等级为A+级,资信状况较好。因此,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有关反担保措施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与“利嘉集团”无关联关系。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为参股子公司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古田支行申请借款6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壹年。“福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现有的固定资产价值约1,500万元人民币以及2002年新增的固定资产价值约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抵押物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福顺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市城门镇城楼260号,法定代表人:高耿辉;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各种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芯片的加工。该公司2001年度资产总额4,309.17万元,负债总额928.39万元,净资产3,380.78万元,净利润1,287.23万元;2002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4,345.16万元,负债总额1,854.86万元,净资产2,490.30万元,净利润209.52万元。本公司董事会对“福顺公司”的资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福顺公司”的资信状况较好,经营情况良好。因此,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有关反担保措施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优泰电子有限公司申请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福建优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泰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城南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壹年。福建优泰电子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台湾重源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友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其持有的福建优泰电子有限公司股权就该事项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优泰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开发区快安延伸区12号地,法定代表人:钱江;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注册资本:1,016万美元;经营范围:新型闭路监视器、显示器件、周边系统设备,数据通信多媒体系统设备、扫描仪、计算机终端及周边设备、计算机软件、微处理器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售后维修服务等。该公司2001年度资产总额6,715.21万元,负债总额3,348.58万元,净资产3,366.63万元,净利润-984.68万元;2002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6,244.80万元,负债总额3,159.14万元,净资产3,085.66万元,净利润-280.97万元。本公司董事会对“优泰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该公司受IT业市场环境波动及其生产能力尚未达到设计产能的影响,经济效益不佳,但在本公司的大力支持及加强管理下,该公司有望逐步扭转不利的生产经营局面。因此,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有关反担保措施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以上担保事项及涉及金额均在本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对外担保权限范围内。截止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金额累计为23,739万元,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