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2年5月28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运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延期进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对下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尚未全部做出提名决定,故公司董事会的换届事宜将延期进行。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决定增补2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由7名董事增至9名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研究,现决定提名李常青先生、陈壮先生二人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见附件1、2)。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订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经研究,拟订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3.6万元、每位非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2.4万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赖明东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2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69号福日大厦14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延期进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宜;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拟订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拟订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支付200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16、审议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 参加会议的有关事宜:
    1、参加对象:
    (1)凡是2002年6月5日(星期三)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受托代理人(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2、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02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5:00。
    4、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69号福日大厦14层本公司证券部。
    5、联系方法:
    (1)联系电话:0591-3318998、3315984
    (2)联系传真:0591-3319978
    (3)邮政编码:350005
    (4)联系人:王佐、陈暄、吕文德
    6、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预定一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8日
    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常青,男,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副教授。1990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系,获工学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获经济学(MBA)硕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获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长期从事会计与公司理财领域的教学研究与实务工作,曾在厦门中闽会计师事务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工作,在《中国工业经济》、《中国财政》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著作(含合作)6部。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主任,兼任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陈壮,男,195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至1998年在福建省电子进出口公司担任法律顾问、综合部副经理、经济师。1986年起先后在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福建经济律师事务所、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兼职从事律师业务。1999年至今为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之一。目前,担任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电子信息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康居企业集团、中国电子进出口福建公司、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台江分行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在处理有关外贸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投资、公司法、金融担保等法律事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附件2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常青,作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福日股份之间在本人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1年内不具有前5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福日股份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该上市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常青    2002年5月28日于福州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常青先生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10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1年内不具有上述3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8日于福州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壮,作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福日股份之间在本人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1年内不具有前5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福日股份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该上市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壮    2002年5月28日于福州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壮先生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10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1年内不具有上述3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8日于福州